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8.我与他们进一步探讨了主,救主。我说,神本质上是圣爱,圣爱就象最纯粹的火。由于就其本身而言,爱追求的目标无非是和它所爱的人成为一体,所以圣爱追求的目标无非是将它自己与人、以及人与它自己联结起来,直到它在人里面,人在它里面。既然圣爱就象最纯粹的火,那么显而易见,神由于是这样一团火,所以决不可能在人里面,或使人在祂里面,这样会导致整个人化为一缕烟。但因为神出于其本质而燃烧着最热烈的爱,渴望将祂自己与人联结起来,所以为做到这一点,祂必定要用一副身体遮盖祂自己,以适合接受和联结。由于这个原因,祂根据自创世时由祂所建立的秩序,降世取了人身;这个秩序就是,通过祂自己所产生的力量孕育一个人,这人被带入子宫并出生,然后增长智慧和爱,从而逐渐与它的神性源头结合,于是神变成了人(Man),人(Man)变成了神。这是事实,有关祂的圣经(它存在于基督徒中,被称为圣言)清楚教导并证实了这一点。神本身在其人性中被称为耶稣基督,祂宣称,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人看见祂,就看见父;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同样意味的声明。人凭理智也能明白,神的爱就象最纯粹的火,祂没有别的办法将祂自己和人,以及人和祂自己联结起来。除非太阳用大气层遮盖它的光线,因而通过调和好的热、以适宜的形式呈现自己,否则,让这太阳之火直接触及人可能吗,更别说进到人里面?除非纯粹的以太被密集的空气膜包裹,否则,让它环绕人可能吗,更别说进入支气管?一条鱼在空气中甚至无法呼吸,而只能呆在适合它生存的元素中;世上的国王也不可能事必躬亲,亲自或直接管理国家的一切事务,而只能通过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员,他们一起组成他的皇家团体。同样,若非藉着身体,人的灵魂无法使自己显为可见,与别人交往,并表达自己的爱。那么,神若非通过自己的人身,又如何做得到呢?当听到这些观点后,非洲人比其他人领悟得更深刻,因为他们的理性更内在,凭借各自的悟性,每个人都赞同它们。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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