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7.非洲人的内在判断要胜过所有其他外邦人,所以我与他们探讨的话题更为深刻,最近谈到了神,主救赎主,以及内在人与外在人。由于他们乐意谈论这些话题,所以我将报告他们在这三个主题上面通过内视感知到的一些事。关于神,他们说,祂肯定能降世,在人类面前显为可见,因为神是他们的创造者、保护者和引领者,人类是祂的;还说,神看见、洞察和供应天上地下的每一个事物,视其善好象在祂自己里面,祂自己如同在它们里面;原因在于,祂是天使天堂的太阳,可见于遥远的上方,如同地上的太阳在尘世的上方一样,并且由于祂是这太阳,所以祂看见、洞察和供应下面的每一个事物。正是祂的圣爱显为一轮太阳,所以可知,祂供应他们最大到最细微的生活必需品,以及人类所需的诸如爱与智慧的事物。凡属爱的一切皆通过太阳的热来提供,凡属智慧的一切皆通过太阳的光来提供。所以,如果你树立神如同宇宙太阳的观念,那么你必定由此明白并承认祂的全在,全知和全能。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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