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36

836.凡承认和敬拜

836.凡承认和敬拜一个神,宇宙创造者的人,都持有神是一个人的观念。他们说,人对神不可能有其它观念。当他们听说,很多人认为神象苍穹或一团云,就问这种人在哪儿,当被告知他们就在基督徒中时,他们觉得这不可能。但他们被告知,这些人之所以有这样的观念,是因为圣言中神被称为圣灵。提到灵,他们只会想到它是一种空灵的物质,或某种云,殊不知,每个灵和天使都是一个人。当进一步询问,以弄清其属灵观念是否类似于其属世观念时,发现对于那些内心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来说,情况是不同的。我听一个年长者说,没人能设想一个神性之人,我看见他被带到不同的外邦人中,进入他们越来越深的内在,也进入他们的天堂,最后来到基督教天堂。所到之处,他都能感受到他们对神的内在感知;结果发现,除了神是一个神性之人外,他们对神没有别的观念,并且作为神形象和样式的人类绝不是其它神创造出来的。
  

诠释启示录 #1014

1014.启16:18

1014.启16:18.“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这从“响声,闪电,雷轰”的含义清楚可知,“响声,闪电,雷轰”当论及那些属于教会,其中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人时,是指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参看AE 702, 704节)。在圣言中,“响声,闪电,雷轰”的这种含义源于这些在灵界的表象,这些表象就出现在那些没有处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却彼此谈论它们的人中间。“响声”就表示他们的话语,也就是推理,“闪电”表示真理与虚假的冲突,“雷轰”表示随之对真理和良善的弃绝。由于这些事物在灵界通过对应出现,所以可推知,自然界的类似事物相对应,从而具有我们所说的这种含义。

(关于第七诫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所有处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杀人犯,因为他们是良善和真理的敌人和仇恨者。事实上,邪恶仇恨良善,虚假仇恨真理。恶人不知道他处于这种仇恨,直到他成为一个灵;那时仇恨就是他生活的真正快乐。因此,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不断从一切恶人所在的地狱发出;而出于爱行善的快乐则不断从一切善人所在的天堂发出。因此,两种对立的气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相遇,并相互斗争。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就在这个中间地带。那时他若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就会过到地狱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但他若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就会过到天堂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爱行善的快乐。

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从地狱发出,是杀人的快乐。但他们因不能杀身体,所以就想杀灵;杀灵就是夺走它的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的生命。这清楚表明,“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还涉及不可仇恨邻舍,也不可仇恨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为你若仇恨良善和真理,就是仇恨邻舍;仇恨就是渴望杀人。这就是为何主将魔鬼(魔鬼是指整个范围内的地狱)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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