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6.所有承认和敬拜一位神,宇宙创造者的人,都持有神是一个人的观念;他们宣称,没有人能对神持有其它任何观念。当他们听说,有许多人认为神就像以太或云时,他们就问这些人在哪里;当被告知他们就在基督徒当中时,他们说这肯定是不可能的。但他们被告知,一些基督徒从以下事实中得到这种观念:在圣言中,神被称为一个灵(约翰福音4:24),而他们认为灵是一种以太物质或某种形式的云;殊不知,每个灵人和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当他们进一步询问他们的属灵观念是否与他们的属世观念相似时,他们发现那些从内在承认主救主是天地之神的人是不一样的。我曾听一个基督教牧师说,没有人能持有一个神性人身的观念;我看到他被带到各个外邦社群,它们越来越内在,直到他被带到他们的天堂,最后被带到基督天堂。无论在哪里,他们对神的内在感知都传给了他;他观察到,他们对神没有其它观念,只有一个神性人的观念,唯独祂才能按照自己的形像和样式创造人。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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