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6.凡承认和敬拜一个神,宇宙创造者的人,都持有神是一个人的观念。他们说,人对神不可能有其它观念。当他们听说,很多人认为神象苍穹或一团云,就问这种人在哪儿,当被告知他们就在基督徒中时,他们觉得这不可能。但他们被告知,这些人之所以有这样的观念,是因为圣言中神被称为圣灵。提到灵,他们只会想到它是一种空灵的物质,或某种云,殊不知,每个灵和天使都是一个人。当进一步询问,以弄清其属灵观念是否类似于其属世观念时,发现对于那些内心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来说,情况是不同的。我听一个年长者说,没人能设想一个神性之人,我看见他被带到不同的外邦人中,进入他们越来越深的内在,也进入他们的天堂,最后来到基督教天堂。所到之处,他都能感受到他们对神的内在感知;结果发现,除了神是一个神性之人外,他们对神没有别的观念,并且作为神形象和样式的人类绝不是其它神创造出来的。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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