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4.我曾被允许感受一夫多妻的爱之热的性质。我与扮演过穆罕默德的某个灵有过一次对话。这个替代者在远处和我谈了一会儿后,送给我一个乌木勺子及它们出自他的其它证据。同时,有一个通道被打开, 以便他们一夫多妻之爱所产生的热从各个地方传送出来。有些地方的热,感觉就象洗澡后公共浴室里的热;有些地方的热,象炖着肉的厨房里的热;有的象为销售而暴露气味浓重食物的饮食店里的热;有的象正预备乳液及类似物的药剂师地窖里的热;有的象烟花柳巷里的热;有的则象出售兽皮、皮革、鞋子的商店里的热。这热还含有某种由嫉妒产生的恶臭、干燥和炽热之物。另一方面,在基督教天堂,当他们爱的乐趣被感受为气味时,这热是芳香的,如同花园、葡萄园、玫瑰园的香味,还如同出售香水的商店、榨酒的地方和酒窖散发的香味。爱的乐趣在灵界经常被感受为气味,这一点在章节末尾的记事中已经说明。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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