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34

834.我曾被允许感

834.我曾被允许感受一夫多妻的爱之热的性质。我与扮演过穆罕默德的某个灵有过一次对话。这个替代者在远处和我谈了一会儿后,送给我一个乌木勺子及它们出自他的其它证据。同时,有一个通道被打开, 以便他们一夫多妻之爱所产生的热从各个地方传送出来。有些地方的热,感觉就象洗澡后公共浴室里的热;有些地方的热,象炖着肉的厨房里的热;有的象为销售而暴露气味浓重食物的饮食店里的热;有的象正预备乳液及类似物的药剂师地窖里的热;有的象烟花柳巷里的热;有的则象出售兽皮、皮革、鞋子的商店里的热。这热还含有某种由嫉妒产生的恶臭、干燥和炽热之物。另一方面,在基督教天堂,当他们爱的乐趣被感受为气味时,这热是芳香的,如同花园、葡萄园、玫瑰园的香味,还如同出售香水的商店、榨酒的地方和酒窖散发的香味。爱的乐趣在灵界经常被感受为气味,这一点在章节末尾的记事中已经说明。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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