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3.接受伊斯兰教的民族比接受基督教的更多,这一点对那些对圣治形成自己的观念,同时认为只有生为基督徒的人才能得救的人来说,可能是一块绊脚石。但对那些相信一切都出于圣治的人来说,伊斯兰教并不是一块绊脚石。这些人会调查这是怎么回事,然后发现,伊斯兰教承认主是最伟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也是神的儿子。但由于伊斯兰教徒将《古兰经》奉为他们宗教的唯一圣书,还由于穆罕默德作为这本书的作者,经常占据他们的思维,他们向他献上某种敬拜,所以他们很少想到我们的主。然而,为了让人们清楚知道,伊斯兰教是按照主的圣治兴起的,以摧毁许多民族的偶像崇拜,我将按顺序阐述这一点,首先阐述所有偶像崇拜的起源。
在伊斯兰教出现之前,偶像崇拜已经在世界上的很多国家蔓延开来。这是因为主降临之前的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以色列教会就是代表性教会;那里的会幕、亚伦的衣服、祭物,以及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甚至他们的律例,都具有代表性。古人中间有对应的知识,即对应学,对应的知识也是代表的知识,是知识中的知识,或科学中的科学。它尤其在埃及得到培育和发展,埃及人的象形文字就来自它。古人从对应的知识中知道各种动物和各种树木的含义,还知道大山和小山、河流和源泉,以及日月星辰的含义。通过对应的知识,他们也知道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代表起源于它们所代表的事物,这些事物与天上的天使中间的属灵智慧有关。
由于他们的一切敬拜都具有代表性,由纯粹的对应构成,所以他们在大山小山上敬拜,也在小树林和花园里敬拜;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将源泉分别为圣,还雕刻了马、牛、牛犊、羔羊,甚至鸟、鱼和蛇的雕像,并把它们摆在圣殿附边和圣殿的庭院里,也摆在自己家里,照着它们所对应或代表,因而表示的教会属灵物进行排列。过了一段时间,当对应的知识,或对应学被遗忘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敬拜雕像本身,仿佛它们本身是神圣的;殊不知,古人,即他们的祖先,并没有在它们上面看到任何神圣的东西,只看到,它们照着它们的对应关系而代表神圣的东西。
这就是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盛行的偶像崇拜的起源。为了根除这些偶像崇拜,按照主的圣治,应该建立一种适应东方人天赋的新宗教,这个新宗教应当包含来自新旧约圣言的一些内容,并教导主降世,祂是最伟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也是神的儿子。这是通过穆罕默德实现的,该宗教以穆罕默德的名字命名。由此清楚可知,伊斯兰教是按照主的圣治兴起的,如前所述,它适应东方人的天赋,以摧毁许多民族的偶像崇拜,在他们死后进入灵界之前,向他们传授一些关于主的知识。这种宗教不会被许多国家接受,也不能根除他们的偶像崇拜,除非它适应他们的思维观念,尤其允许一夫多妻制,因为没有这种许可,东方人将比欧洲人更充满污秽的通奸,或说燃烧着通奸的欲望,从而会灭亡。
774.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是指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两种意义上的属世人的情感(参看AE 650节);“海”表示属世人的各种事物,这些事物都与其知识(或科学),无论真假有关,也与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有关(也可参看AE 275, 342, 511, 537—538, 600a节)。由此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显然,这些是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因为这一章进一步描述了龙,“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龙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龙的确认,以及对圣言字义的歪曲(可参看下文,从启13:11到本章末尾)。
本章进一步描述了龙,龙也由两只兽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从海里上来的兽”、“他们都拜那把权柄给了兽的龙”、“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说话好像龙,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他们由“龙”来表示)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分离,他们就由“从海里上来的兽”来代表;而只要他们利用圣言字义确认这种分离,由此歪曲这字义,他们就由“从地里上来的兽”来描述。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下文对地的描述充分看出来。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进入那些将信仰当成得救的唯一途径,因而当成教会的真正本质,从而将它与生活或仁爱分离之人的信条,他们不承认生活或仁爱是得救的途径和教会的本质,这一点极少被该教义的追随者或拥护者和教导它的人看出来,因而极少为他们所知,因为他们的思维不断固定在他们用来确认这个教义或这些推理的那些圣言经文上。由于他们从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字义所确认的信条是虚假,所以他们必须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没有这些推理,使虚假看上去像真理不是可能的。然而,这一点要用例子来说明。为了将生活或仁爱与信仰分离,他们说:(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从自己行善的一切自由;(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些通常就是来自属世人、确认先入为主的唯信原则及其相关细节的推理,这一点可从按其顺序对这些细节的调查明显看出来。
(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自由意志,也就是从自己行善的自由。”这个推理来自虚假;人没有或无法拥有从自己行善的自由,因为人只是一个接受者;因此,人所接受的良善不是人的,而是与他同在的主的。就连天使若不从主获得,也没有任何良善;并且他们越承认并感知到这一点,就越是天使,也就是说,比其他人更高级、更智慧。对亚当来说,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还没有成为天使,只是处于来自他自己的良善状态。他的完整在于对良善和真理,因而对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的感知比他的后代所享有的更充分。这也是神的形像;因为人通过接受主变成形像,并照着他的接受而成为这种形像。总之,从主行善就是自由,从自己行善就是奴役。由此清楚可知,上述推理源于从谬误流出的虚假,这一切谬误都来自属世人。此外,遗传之恶因亚当的堕落而天生存在于整个人类中并不是真的;它的起源来自另一个源头。
(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这个推理也来自属世人。属灵人知道,在外在形式上实行并完全律法并不拯救人;但只要人在外在形式上从内在实行律法,这的确会拯救人。律法的内在形式或内在就是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它的外在就是做这些事。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它们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人从内在遵行律法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完全或履行它;但不是就他出于脱离内在的外在如此行而言的。人的内在就是他的爱和意愿。但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并出于爱意愿这些事,只来自主。因此,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是被主引导。但下文必须更充分地说明这些事。
(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这涉及人若能凭自己完全或履行律法,就会得救;然而,这一点本身就是假的。由于这一点是假的,看上去却像是真的,因为它是已经接受的信条,所以它必须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它是假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人不能从自我行任何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诸如前面论到亚当所阐述的那种完整状态是不可能的,即:在这种状态下,本身为良善的良善能来自人,并被他行出。由于这样一种完整状态从来就不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所以可推知,主必须成全律法,如刚才所说的。然而,人若不相信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一切事,尽管是从主做的,就会大大受骗。
(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唯信称义之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这也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主不是为此而降世的,而是为了实行审判,从而将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带入秩序的状态,同时荣耀祂的人身。所有已经从主行善,并正在从主行善,而不是从自我行善,因而不是通过主功德和公义的任何归算行善的人都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得救了,并正在得救。因为主教导:
我来不是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导人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凡遵行并教导诫命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马太福音5:17, 19等)
(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是从前面的推理中得出的结论。由于这些推理来自属世人,而不是来自被属灵人光照的理性人,因而来自虚假,而不是来自真理,所以可推知,从中得出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由此可见,为确认本身虚假的任何原则,就必须有源于属世人的推理和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因为推理会给从圣言字义中选择的经文一种连贯性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属世人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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