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33

833.接受伊斯兰教

833.接受伊斯兰教的民族要多于接受基督教的,这一事实可能会让那些思想神的天命,同时认为只有生为基督徒才能得救的人心里不舒服。但对于那些相信万事都受天命支配的人来说,伊斯兰教不是一个心理障碍。这种人会调查事情的原委,然后找到答案。答案就是,伊斯兰教承认主是最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但由于他们将《可兰经》奉为其宗教的唯一经典,结果它的作者穆罕默德也成了他们思想的对象,他们将敬拜投向了他,所以很少思想主。伊斯兰教是主为了遏制很多国家的偶像崇拜,按照其天命发展起来的,要充分认识这个宗教,必须先从偶像崇拜说起,依次论证一系列观点。
  在该宗教兴起之前,偶像崇拜遍及全世界众多国家。这是因为主降世前的教会全是象征性教会,以色列教会就是这种。以色列教会的会幕、亚伦的衣服、祭品,以及凡属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甚至包括律例典章等,皆具某种象征意义。古人还掌握对应学,它也是象征性的,古人视其为知识的最高形式。对应学在埃及特别发达,他们的象形文字由此而来。通过对应学,可以获知所有动物、植物,以及大山小冈、河流源泉、日月星辰的含义。他们还通过对应学认识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象征起源于它们所代表的事物,这类事物构成天堂天使所拥有的属灵智慧。
  由于他们所有的敬拜皆具象征性,纯粹由对应构成,所以他们既在大山小冈,也在树林花园里敬拜,并视泉水为圣,还雕刻了马、牛、牛犊、羔羊,以及鸟类,鱼类和蛇,把它们摆在神殿附边及其前院,还摆在自己的房子里,根据它们所对应或代表并因此象征的教会属灵物,分门别类摆放好。后来,对应学被遗忘,他们的后代开始敬拜雕像本身,视其为神圣,却不知道古人,即他们的先祖并没有在它们身上看到任何神圣,而只是根据其对应的神圣看到它们所代表的神圣之物。
  这就是充斥世界众多国家的偶像崇拜的来历。为了将这些偶像崇拜连根拔除,按照主的天命,兴起一个适应东方人天性的新宗教的时机到来了,这个新宗教当有出于新旧约圣言的某些内容,它会教导主降世,是最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这一切借助穆罕默德实现,该宗教也由他命名。这清楚表明,伊斯兰教是按照主的天命发展起来的,如前所述,它适应东方人的天性,以除掉众多国家的偶像崇拜,在他们死后进入灵界前,传授他们有关主的一些知识。如果该宗教不符合他们的思想观念,尤其禁止一夫多妻(若不允许一夫多妻,东方人将比欧洲人更贪恋污秽淫乱,说不定早就灭亡了),就不会被那么多国家接受,也就无法根除他们的偶像崇拜了。
  

诠释启示录 #1116

1116.“用她调和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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