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33

833.接受伊斯兰教

833.接受伊斯兰教的民族要多于接受基督教的,这一事实可能会让那些思想神的天命,同时认为只有生为基督徒才能得救的人心里不舒服。但对于那些相信万事都受天命支配的人来说,伊斯兰教不是一个心理障碍。这种人会调查事情的原委,然后找到答案。答案就是,伊斯兰教承认主是最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但由于他们将《可兰经》奉为其宗教的唯一经典,结果它的作者穆罕默德也成了他们思想的对象,他们将敬拜投向了他,所以很少思想主。伊斯兰教是主为了遏制很多国家的偶像崇拜,按照其天命发展起来的,要充分认识这个宗教,必须先从偶像崇拜说起,依次论证一系列观点。
  在该宗教兴起之前,偶像崇拜遍及全世界众多国家。这是因为主降世前的教会全是象征性教会,以色列教会就是这种。以色列教会的会幕、亚伦的衣服、祭品,以及凡属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甚至包括律例典章等,皆具某种象征意义。古人还掌握对应学,它也是象征性的,古人视其为知识的最高形式。对应学在埃及特别发达,他们的象形文字由此而来。通过对应学,可以获知所有动物、植物,以及大山小冈、河流源泉、日月星辰的含义。他们还通过对应学认识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象征起源于它们所代表的事物,这类事物构成天堂天使所拥有的属灵智慧。
  由于他们所有的敬拜皆具象征性,纯粹由对应构成,所以他们既在大山小冈,也在树林花园里敬拜,并视泉水为圣,还雕刻了马、牛、牛犊、羔羊,以及鸟类,鱼类和蛇,把它们摆在神殿附边及其前院,还摆在自己的房子里,根据它们所对应或代表并因此象征的教会属灵物,分门别类摆放好。后来,对应学被遗忘,他们的后代开始敬拜雕像本身,视其为神圣,却不知道古人,即他们的先祖并没有在它们身上看到任何神圣,而只是根据其对应的神圣看到它们所代表的神圣之物。
  这就是充斥世界众多国家的偶像崇拜的来历。为了将这些偶像崇拜连根拔除,按照主的天命,兴起一个适应东方人天性的新宗教的时机到来了,这个新宗教当有出于新旧约圣言的某些内容,它会教导主降世,是最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这一切借助穆罕默德实现,该宗教也由他命名。这清楚表明,伊斯兰教是按照主的天命发展起来的,如前所述,它适应东方人的天性,以除掉众多国家的偶像崇拜,在他们死后进入灵界前,传授他们有关主的一些知识。如果该宗教不符合他们的思想观念,尤其禁止一夫多妻(若不允许一夫多妻,东方人将比欧洲人更贪恋污秽淫乱,说不定早就灭亡了),就不会被那么多国家接受,也就无法根除他们的偶像崇拜了。
  

诠释启示录 #1069

1069.启17:1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出现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出现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出现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出现(或显现)或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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