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33

833.接受伊斯兰教

833.接受伊斯兰教的民族要多于接受基督教的,这一事实可能会让那些思想神的天命,同时认为只有生为基督徒才能得救的人心里不舒服。但对于那些相信万事都受天命支配的人来说,伊斯兰教不是一个心理障碍。这种人会调查事情的原委,然后找到答案。答案就是,伊斯兰教承认主是最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但由于他们将《可兰经》奉为其宗教的唯一经典,结果它的作者穆罕默德也成了他们思想的对象,他们将敬拜投向了他,所以很少思想主。伊斯兰教是主为了遏制很多国家的偶像崇拜,按照其天命发展起来的,要充分认识这个宗教,必须先从偶像崇拜说起,依次论证一系列观点。
  在该宗教兴起之前,偶像崇拜遍及全世界众多国家。这是因为主降世前的教会全是象征性教会,以色列教会就是这种。以色列教会的会幕、亚伦的衣服、祭品,以及凡属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甚至包括律例典章等,皆具某种象征意义。古人还掌握对应学,它也是象征性的,古人视其为知识的最高形式。对应学在埃及特别发达,他们的象形文字由此而来。通过对应学,可以获知所有动物、植物,以及大山小冈、河流源泉、日月星辰的含义。他们还通过对应学认识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象征起源于它们所代表的事物,这类事物构成天堂天使所拥有的属灵智慧。
  由于他们所有的敬拜皆具象征性,纯粹由对应构成,所以他们既在大山小冈,也在树林花园里敬拜,并视泉水为圣,还雕刻了马、牛、牛犊、羔羊,以及鸟类,鱼类和蛇,把它们摆在神殿附边及其前院,还摆在自己的房子里,根据它们所对应或代表并因此象征的教会属灵物,分门别类摆放好。后来,对应学被遗忘,他们的后代开始敬拜雕像本身,视其为神圣,却不知道古人,即他们的先祖并没有在它们身上看到任何神圣,而只是根据其对应的神圣看到它们所代表的神圣之物。
  这就是充斥世界众多国家的偶像崇拜的来历。为了将这些偶像崇拜连根拔除,按照主的天命,兴起一个适应东方人天性的新宗教的时机到来了,这个新宗教当有出于新旧约圣言的某些内容,它会教导主降世,是最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这一切借助穆罕默德实现,该宗教也由他命名。这清楚表明,伊斯兰教是按照主的天命发展起来的,如前所述,它适应东方人的天性,以除掉众多国家的偶像崇拜,在他们死后进入灵界前,传授他们有关主的一些知识。如果该宗教不符合他们的思想观念,尤其禁止一夫多妻(若不允许一夫多妻,东方人将比欧洲人更贪恋污秽淫乱,说不定早就灭亡了),就不会被那么多国家接受,也就无法根除他们的偶像崇拜了。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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