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33

833.接受伊斯兰教

833.接受伊斯兰教的民族要多于接受基督教的,这一事实可能会让那些思想神的天命,同时认为只有生为基督徒才能得救的人心里不舒服。但对于那些相信万事都受天命支配的人来说,伊斯兰教不是一个心理障碍。这种人会调查事情的原委,然后找到答案。答案就是,伊斯兰教承认主是最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但由于他们将《可兰经》奉为其宗教的唯一经典,结果它的作者穆罕默德也成了他们思想的对象,他们将敬拜投向了他,所以很少思想主。伊斯兰教是主为了遏制很多国家的偶像崇拜,按照其天命发展起来的,要充分认识这个宗教,必须先从偶像崇拜说起,依次论证一系列观点。
  在该宗教兴起之前,偶像崇拜遍及全世界众多国家。这是因为主降世前的教会全是象征性教会,以色列教会就是这种。以色列教会的会幕、亚伦的衣服、祭品,以及凡属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甚至包括律例典章等,皆具某种象征意义。古人还掌握对应学,它也是象征性的,古人视其为知识的最高形式。对应学在埃及特别发达,他们的象形文字由此而来。通过对应学,可以获知所有动物、植物,以及大山小冈、河流源泉、日月星辰的含义。他们还通过对应学认识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象征起源于它们所代表的事物,这类事物构成天堂天使所拥有的属灵智慧。
  由于他们所有的敬拜皆具象征性,纯粹由对应构成,所以他们既在大山小冈,也在树林花园里敬拜,并视泉水为圣,还雕刻了马、牛、牛犊、羔羊,以及鸟类,鱼类和蛇,把它们摆在神殿附边及其前院,还摆在自己的房子里,根据它们所对应或代表并因此象征的教会属灵物,分门别类摆放好。后来,对应学被遗忘,他们的后代开始敬拜雕像本身,视其为神圣,却不知道古人,即他们的先祖并没有在它们身上看到任何神圣,而只是根据其对应的神圣看到它们所代表的神圣之物。
  这就是充斥世界众多国家的偶像崇拜的来历。为了将这些偶像崇拜连根拔除,按照主的天命,兴起一个适应东方人天性的新宗教的时机到来了,这个新宗教当有出于新旧约圣言的某些内容,它会教导主降世,是最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这一切借助穆罕默德实现,该宗教也由他命名。这清楚表明,伊斯兰教是按照主的天命发展起来的,如前所述,它适应东方人的天性,以除掉众多国家的偶像崇拜,在他们死后进入灵界前,传授他们有关主的一些知识。如果该宗教不符合他们的思想观念,尤其禁止一夫多妻(若不允许一夫多妻,东方人将比欧洲人更贪恋污秽淫乱,说不定早就灭亡了),就不会被那么多国家接受,也就无法根除他们的偶像崇拜了。
  

真实的基督教 #98

98.父与子,就是神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