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29

829.由于宗教在人

829.由于宗教在人内占据最高位,较低事物通过最高事物拥有生命和光明,也由于穆罕默德总是与伊斯兰教徒心中的宗教联系在一起,且他们眼前总有穆罕默德的形象,为了将他们的脸面转向主在上面的东方,所以他被安排在基督徒中心区的下面。这不是写《可兰经》的那个穆罕默德,而是扮演这个角色的另一个人,也不总是同一个人,而是变化的。以前它是一个萨克森人,这人过去被阿尔及利亚人抓获,变成了伊斯兰教徒,由于他曾是基督徒,所以有时会主动和他们谈论主,告诉他们祂如何不是约瑟的儿子,而是神自己的儿子。其他人也相继扮演过穆罕默德。在扮演穆罕默德的人所住的地方,会出现如同小火把似的一堆火,作为识别的标志。但这火只有伊斯兰教徒才能看见。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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