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9.由于宗教在人内占据最高位,较低事物通过最高事物拥有生命和光明,也由于穆罕默德总是与伊斯兰教徒心中的宗教联系在一起,且他们眼前总有穆罕默德的形象,为了将他们的脸面转向主在上面的东方,所以他被安排在基督徒中心区的下面。这不是写《可兰经》的那个穆罕默德,而是扮演这个角色的另一个人,也不总是同一个人,而是变化的。以前它是一个萨克森人,这人过去被阿尔及利亚人抓获,变成了伊斯兰教徒,由于他曾是基督徒,所以有时会主动和他们谈论主,告诉他们祂如何不是约瑟的儿子,而是神自己的儿子。其他人也相继扮演过穆罕默德。在扮演穆罕默德的人所住的地方,会出现如同小火把似的一堆火,作为识别的标志。但这火只有伊斯兰教徒才能看见。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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