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25

825.谁都能从这些

825.谁都能从这些圣徒的情况推论出,祈求圣徒纯粹是笑柄,而且,我可以断言,他们听不见地上的人向他们所作的祈祷,就象伫立在路两旁的他们的雕像,或教堂的墙壁,或在塔上筑巢的鸟儿听不见一样。在世时曾服侍他们的仆人声称,圣徒与主耶稣基督在天堂一起统治,这是他们编造的谎言。马夫不会与国王一起统治,看门人不会与领主一起统治,仆人也不会与大主教一起统治,同样,他们不会与主一起统治。因为洗礼的约翰论到主说,他就是给祂解鞋带也不配(马可1:7;约翰1:27)。那么,象这样的人,又该怎么说呢?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