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24

824.来自教皇管辖

824.来自教皇管辖区域的许多天主教徒,尤其修道士,当进入灵界时,就寻找圣徒,尤其本修会的圣徒,但却找不到。他们对此感到非常惊讶,但后来被教导,这些圣徒作为普通人要么在天堂里的人当中,要么在低地里的人当中;无论在哪个地方,他们都对他们被呼求和敬拜一无所知;但那些知道,并希望被呼求的人会陷入妄想、疯狂,像傻瓜一样说话。在天堂,崇拜圣徒是如此可憎,以至于当天使们仅仅听到它被提及时,他们就会不寒而栗,因为敬拜在何等程度上指向任何人,就在何等程度上不指向主;在这种情况下,主不能成为敬拜的唯一对象;当主不是敬拜的唯一对象时,敬拜就会分裂,这种分裂会摧毁与主相交和源于相交的幸福生活。

为了让我了解天主教圣徒的真实状态,并公之于众,那些知道自己被封为圣徒的人中,有多达一百人从低地被带上来。他们从我身后上来。他们当中只有少数人来到我面前,我与其中一个人交谈。他们说,这个人是泽维尔。他和我说话时,简直像个傻瓜;然而,他能宣称,在他和其他人关在一起的地方,他绝不是傻瓜,但当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圣徒,并希望被呼求时,他就成了傻瓜。我听见我身后的人低声说了同样的话。对在天堂里的所谓圣徒来说,情况就不同了;他们对地上发生的事一无所知,也不被允许与任何信奉这种迷信的天主教徒交谈,以免这种观念进入他们。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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