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灵界中的天主教圣徒
822.众所周知,人有来自父母的先天或遗传的邪恶在自己里面,但很少有人知道,这邪恶以其丰满住在哪里。它就住在对占有其他所有人的财物的爱和对统治的爱中。这后一种爱具有这种性质,只要放任它不受约束,它就会冲出去,直到它燃烧着统治所有人的欲望,最后渴望被呼求和敬拜为神。这爱就是欺骗夏娃和亚当的蛇,因为蛇对女人说:
神知道,你们吃那树果子的日子,你们的眼睛就开了,你们便如神一一样。(创世记3:4-5)
因此,人越毫无节制地冲进这爱,就越远离神,转向他自己,成为自己的敬拜者;然后,他出于自我之爱能用炽热的嘴唇,出于对神的蔑视却用冷酷的心来呼求神。这时,教会的神性事物只作为手段为他服务,而统治才是他的目的,只有在这些手段促进这个目的的情况下,他的心才在它们上面。如果这样的人被提升到最高荣誉,他就会觉得自己就像肩负水陆球体的阿特拉斯,或驾马驱使太阳环绕大地的福玻斯·阿波罗。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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