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0.凡从尘世进入灵界者,首先被保持在信仰告白和自己国家的宗教中。天主教徒也是这样,所以他们通常会有一个指派的教皇代表,他们按照在世时所遵守的仪式敬拜他。在世时曾为教皇者,死后通常不会被派给他们。然而,有一个人,曾任教皇之职达三四十年,却被派给了他们,因为此人内心所持的观念是,圣言比一般人所想的还要神圣,主应受到敬拜。我蒙允许与他交谈,他说他唯独敬拜主,因为祂是神,按照祂的话说(马太28:18),拥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他说,祈求圣徒是荒谬的,他还说,他在世时曾打算改革天主教,但由于他所说的原因而未能如愿。当这个容纳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的北方大城,在最后审判之日被摧毁时,我看见他坐在一顶轿子里被带出来,转移到了安全地带。除了扮演教皇角色的大社群外,还建有一些学校,那些对宗教心存疑惑者便到这里来。他们在此找到已转化的修道士,这些修道士教导他们关于神,救主基督和圣言神圣性的真理,并让他们自主判断是否将心思远离被引入天主教的圣徒册封。接受指教者被带到由放弃教皇和圣徒崇拜之人组成的大社群。一到那里,他们就象从沉睡中醒来,还象从严冬进入美丽的早春,又象抵达港口的水手。然后那里的人邀请他们参加盛宴,请他们喝高脚水晶杯盛满的葡萄酒。我听说,天上的天使送给东道主一盘吗哪,样子和味道类似落在旷野以色列营地的吗哪,这盘吗哪被传给所有客人,人人都有机会品尝它。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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