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1)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在当今基督教会,人们以为神,宇宙的创造者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然而,这是一个错误;只要想到神是一,这个错误就会自动分崩离析;在理性看来,没有比以下说法更令人难以置信的了:独一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并且父神与圣子并圣灵,其中每一位都独为神,是一位神。当从圣言说明,耶和华神自己降临并成为人,也成为救赎主时,这种难以置信的观点就会像半空中的流星一样完全消散。
第一点,即:耶和华神自己降临并成为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马太福音1:22, 23)
又: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又:
在沙漠或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道;在旷野为我们的神修直大道,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 5)
又:
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将为祂掌权。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10-11)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锡安的女儿啊,应当欢喜快乐。看哪,我要来住在你们中间。在那日,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撒迦利亚书2:10-11)
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要使你作人民的约。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也可参看其它经文,在那里,主的降临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如以赛亚书13:6, 9, 13, 22; 以西结书31:15; 约珥书1:15; 2:1, 2, 11; 3:1, 14, 18; 阿摩司书5:13, 18, 20; 西番雅书1:7-18; 撒迦利亚书14:1, 4-21; 以及其它地方)。
正是耶和华自己降临并取了人身,这一点尤其从路加福音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将要从你所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4, 35)
马太福音:
天使在梦中对约瑟,马利亚的新郎说,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他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20, 25)
本书第三章(TCR 138-188节)将说明,圣灵是指从耶和华神发出的神性。谁不知道后代的灵魂和生命来自父亲,身体则来自这灵魂?那么,还有什么比“主的灵魂和生命来自耶和华神”说得更清楚的呢?既然神性是不可分割的,那么还有什么比父的神性本身就是主的灵魂和生命更明显的呢?这就是为何主经常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耶和华神则称主为祂的儿子。那么,还有什么比说“主的灵魂来自祂的母亲马利亚”更荒谬的呢?正如当今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在梦中所确认的那样,他们还没有被圣言唤醒。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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