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1)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在当今基督教会,人们以为神,宇宙的创造者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然而,这是一个错误;只要想到神是一,这个错误就会自动分崩离析;在理性看来,没有比以下说法更令人难以置信的了:独一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并且父神与圣子并圣灵,其中每一位都独为神,是一位神。当从圣言说明,耶和华神自己降临并成为人,也成为救赎主时,这种难以置信的观点就会像半空中的流星一样完全消散。
第一点,即:耶和华神自己降临并成为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马太福音1:22, 23)
又: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又:
在沙漠或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道;在旷野为我们的神修直大道,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 5)
又:
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将为祂掌权。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10-11)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锡安的女儿啊,应当欢喜快乐。看哪,我要来住在你们中间。在那日,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撒迦利亚书2:10-11)
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要使你作人民的约。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也可参看其它经文,在那里,主的降临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如以赛亚书13:6, 9, 13, 22; 以西结书31:15; 约珥书1:15; 2:1, 2, 11; 3:1, 14, 18; 阿摩司书5:13, 18, 20; 西番雅书1:7-18; 撒迦利亚书14:1, 4-21; 以及其它地方)。
正是耶和华自己降临并取了人身,这一点尤其从路加福音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将要从你所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4, 35)
马太福音:
天使在梦中对约瑟,马利亚的新郎说,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他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20, 25)
本书第三章(TCR 138-188节)将说明,圣灵是指从耶和华神发出的神性。谁不知道后代的灵魂和生命来自父亲,身体则来自这灵魂?那么,还有什么比“主的灵魂和生命来自耶和华神”说得更清楚的呢?既然神性是不可分割的,那么还有什么比父的神性本身就是主的灵魂和生命更明显的呢?这就是为何主经常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耶和华神则称主为祂的儿子。那么,还有什么比说“主的灵魂来自祂的母亲马利亚”更荒谬的呢?正如当今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在梦中所确认的那样,他们还没有被圣言唤醒。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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