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 (1)为了赎回并拯救人类,耶和华神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当今基督教会都相信:神,宇宙的创造者自永恒就育有一个儿子,祂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以赎回并拯救人类。只要心思专注于神是一,那么这种错误观点就会自行土崩瓦解。在理智看来,以下说法比难以置信更糟糕:这一位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并且父神,连同每一个单独为神的圣子和圣灵是一位神。当圣言表明,耶和华神亲自降下来并变成人,以及救世主时,这种难以置信的观点就会像坠落到大气层的陨石那样彻底爆炸。
第一点,即耶和华神亲自降下来并变成人,可通过以下经文得以证实:
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必称为与我们同在的神。(以赛亚书7:14;马太福音1:23)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祂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来救我们。祂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5)
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将为祂掌权。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祂象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10-11)
耶和华说,锡安的女儿啊,应当欢喜快乐。看哪,我要来住在你们中间。然后,到那日,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撒迦利亚书2:10-11)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使你作众民的约。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字;我必不将我的荣耀给另一个。(以赛亚书42:6,8)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还有一些经文,在那里,主的到来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如以赛亚书13:6,9,13,22;以西结书31:15;约珥书1:15;2:1,2,11,29,31; 3:1,14,18; 阿摩司书5:13,18,20;西番雅书1:7-18;撒迦利亚书14:1,4-21等等)。
路加福音公开声称,耶和华亲自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
玛利亚对天使说,这事怎能成就? 因为我不认识男人。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降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4-35)
在马太福音,天使在梦中对与玛利亚订婚的约瑟说:
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认识她,直到她生了儿子,就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20,25)
圣灵表从耶和华神发出的神性,如将在本书三章(138-188节)所看到的。众所周知,后代从父亲得其灵魂和生命,而身体则来自灵魂。那么,还有比“主的灵魂和生命来自耶和华神,因为神性无法分割,父的神性本身就是主的灵魂和生命”说得更清楚的事吗?这就是为何主经常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耶和华神则称主为祂的儿子。还有比声称我们主的灵魂来自祂母亲玛利亚更可笑的事吗?然而,这就是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所做的梦,他们还没有被圣言唤醒。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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