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2

82. (1)为了赎

82. (1)为了赎回并拯救人类,耶和华神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当今基督教会都相信:神,宇宙的创造者自永恒就育有一个儿子,祂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以赎回并拯救人类。只要心思专注于神是一,那么这种错误观点就会自行土崩瓦解。在理智看来,以下说法比难以置信更糟糕:这一位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并且父神,连同每一个单独为神的圣子和圣灵是一位神。当圣言表明,耶和华神亲自降下来并变成人,以及救世主时,这种难以置信的观点就会像坠落到大气层的陨石那样彻底爆炸。
第一点,即耶和华神亲自降下来并变成人,可通过以下经文得以证实:
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必称为与我们同在的神。(以赛亚书7:14;马太福音1:23)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祂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来救我们。祂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5)
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将为祂掌权。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祂象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10-11)
耶和华说,锡安的女儿啊,应当欢喜快乐。看哪,我要来住在你们中间。然后,到那日,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撒迦利亚书2:10-11)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使你作众民的约。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字;我必不将我的荣耀给另一个。(以赛亚书42:6,8)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还有一些经文,在那里,主的到来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如以赛亚书13:6,9,13,22;以西结书31:15;约珥书1:15;2:1,2,11,29,31; 3:1,14,18; 阿摩司书5:13,18,20;西番雅书1:7-18;撒迦利亚书14:1,4-21等等)。
路加福音公开声称,耶和华亲自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
玛利亚对天使说,这事怎能成就? 因为我不认识男人。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降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4-35)
在马太福音,天使在梦中对与玛利亚订婚的约瑟说:
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认识她,直到她生了儿子,就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20,25)
圣灵表从耶和华神发出的神性,如将在本书三章(138-188节)所看到的。众所周知,后代从父亲得其灵魂和生命,而身体则来自灵魂。那么,还有比“主的灵魂和生命来自耶和华神,因为神性无法分割,父的神性本身就是主的灵魂和生命”说得更清楚的事吗?这就是为何主经常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耶和华神则称主为祂的儿子。还有比声称我们主的灵魂来自祂母亲玛利亚更可笑的事吗?然而,这就是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所做的梦,他们还没有被圣言唤醒。

诠释启示录 #151

151.“这些事是神

151.“这些事是神之子说的”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就来自这神性人身。这从“神之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之子”是指神性人身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参看AE 63节)。它也指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即内在或属灵人的打开,以及它与外在的结合,都来自祂,因为属于人的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事实上,构成教会的爱和信的一切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不是直接从神性本身发出;凡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都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思维和情感,因而不会进入信和爱,因为它远在它们之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人不能脱离人的形式去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可以说思想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没有指向某个具体形式的思维会向各个方向扩散,如此扩散的东西会消失。我从来世那些来自基督教界,只思想父,不思想主的人身上特别得以知道这一点,他们视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为他们的神,最终背离对神的一切观念,因而背离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和信仰。

那些以人的形式思想神的人则不然;这些人都有其指向神性的观念,他们的思维也不像前者的思维那样向各个方向游离。由于在人形式下的神性是主的神性人身,所以主将他们的思维和情感弯折并指向祂自己。由于这是教会的本质,或首要真理,所以在人的形式之下思想神性,因而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见神性,持续不断地从与人同在的天堂流入,因此可以说被植入每个人,除了那些在自己里面扑灭了这种植入的思维之人以外(参看《天堂与地狱》,82节)。理性由此也能看出为何死后所有人,无论有多少,当成为灵人时,都转向自己的爱,因而为何那些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转向主,在他们看来,主就是众天堂之上的太阳。而那些不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则转向他们自己的属世人之爱,这一切爱都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有关;因此,他们背离主;背离主就是转向地狱。在灵界,所有人都转向自己的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142–145, 151, 153, 255, 272, 510, 548, 552, 561节)。

所有生活在古代,并敬拜神性的人都在思维上看见一个人形式下的神性,几乎没有任何人去思想一个不可见的神性;甚至在那时,人形式之下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但这神性人身是主在众天堂中并经过众天堂的神性,当天堂最终因构成天堂的世人逐渐从内在变得外在,从而变得属世而变得衰弱时,神性本身便乐意披上一个人身,并荣耀它,或把它变成神性,从而使祂可以从祂自己影响所有人,无论灵界的人,还是自然界的人,并可以拯救那些承认并敬拜祂在人身中的神性之人。

旧约先知书和福音书中的许多经文都清楚说明了这一点,我们从中只引用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却不承认祂。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约翰福音1:1–14)

很明显,此处“圣言”是指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主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这从这些话也明显可知,即: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一个人。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神性,所以“圣言”也表示神性真理;因此,经上说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此处,“光”是神性真理;由于人从内在变得如此外在或属世,以至于不再承认神性真理或主,所以经上说,黑暗不领会光,世界不承认祂。圣言就是神性人身和由此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3, 304节)。“光”是神性真理,“黑暗”是那些不在光中之人所处的虚假(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那些承认主,并出于爱和信敬拜祂,没有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被重生并得救了,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此处“从血生的”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人;“从肉欲生的”是指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人的意愿自我的各种邪恶,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从人意生的”是指来自这意愿自我的虚假。经上说,信祂名的人成为神的儿女,是从神生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些爱的人接受主,被重生并得救。“信主的名”就是承认祂的神性人身,从祂接受爱和信(参看AE 102–135节)。“血”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4735, 5476, 9127节);“肉”是指人的意愿自我,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AC 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47, 2307, 2308, 3518, 3701, 3812, 4328, 8480, 8550, 10283, 10284, 10286, 10732节);人的自我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AC 694, 731, 4317, 5660节)。“人”是指理解力,因而是指真理或虚假,因为理解力要么来自这一个,要么来自那一个(AC 3134, 3309, 9007节)。因此,“人意”是指理解力自我;当理解力自我从本身无非是邪恶的意愿自我存在时,它无非是虚假,因为意愿中有邪恶,理解力中就有虚假。“从神生的”是指被主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3–184节)。此外,宇宙中的所有人都从出于天堂的流注和启示敬拜人形式的神性(参看《宇宙星球》98, 121, 141, 154, 158, 159, 169节);高层天堂的所有天使同样如此(参看《天堂与地狱》,78–86节)。

由此可见,教会的一切,因而属于人的天堂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因此,启示录第一章通过各种代表描述了“人子”,也就是神性人身;后来,对七个教会的介绍性陈述都是从这段描述中摘取的(可参看AE 113节),对这个教会所说的话尤其论述了教会的这个重大或首要本质,即内在与外在的结合,或教会之人的重生;因为经上对该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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