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 (1)为了赎回并拯救人类,耶和华神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当今基督教会都相信:神,宇宙的创造者自永恒就育有一个儿子,祂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以赎回并拯救人类。只要心思专注于神是一,那么这种错误观点就会自行土崩瓦解。在理智看来,以下说法比难以置信更糟糕:这一位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并且父神,连同每一个单独为神的圣子和圣灵是一位神。当圣言表明,耶和华神亲自降下来并变成人,以及救世主时,这种难以置信的观点就会像坠落到大气层的陨石那样彻底爆炸。
第一点,即耶和华神亲自降下来并变成人,可通过以下经文得以证实:
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必称为与我们同在的神。(以赛亚书7:14;马太福音1:23)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祂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来救我们。祂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5)
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将为祂掌权。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祂象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10-11)
耶和华说,锡安的女儿啊,应当欢喜快乐。看哪,我要来住在你们中间。然后,到那日,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撒迦利亚书2:10-11)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使你作众民的约。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字;我必不将我的荣耀给另一个。(以赛亚书42:6,8)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还有一些经文,在那里,主的到来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如以赛亚书13:6,9,13,22;以西结书31:15;约珥书1:15;2:1,2,11,29,31; 3:1,14,18; 阿摩司书5:13,18,20;西番雅书1:7-18;撒迦利亚书14:1,4-21等等)。
路加福音公开声称,耶和华亲自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
玛利亚对天使说,这事怎能成就? 因为我不认识男人。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降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4-35)
在马太福音,天使在梦中对与玛利亚订婚的约瑟说:
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认识她,直到她生了儿子,就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20,25)
圣灵表从耶和华神发出的神性,如将在本书三章(138-188节)所看到的。众所周知,后代从父亲得其灵魂和生命,而身体则来自灵魂。那么,还有比“主的灵魂和生命来自耶和华神,因为神性无法分割,父的神性本身就是主的灵魂和生命”说得更清楚的事吗?这就是为何主经常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耶和华神则称主为祂的儿子。还有比声称我们主的灵魂来自祂母亲玛利亚更可笑的事吗?然而,这就是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所做的梦,他们还没有被圣言唤醒。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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