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 (1)为了赎回并拯救人类,耶和华神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当今基督教会都相信:神,宇宙的创造者自永恒就育有一个儿子,祂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以赎回并拯救人类。只要心思专注于神是一,那么这种错误观点就会自行土崩瓦解。在理智看来,以下说法比难以置信更糟糕:这一位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并且父神,连同每一个单独为神的圣子和圣灵是一位神。当圣言表明,耶和华神亲自降下来并变成人,以及救世主时,这种难以置信的观点就会像坠落到大气层的陨石那样彻底爆炸。
第一点,即耶和华神亲自降下来并变成人,可通过以下经文得以证实:
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必称为与我们同在的神。(以赛亚书7:14;马太福音1:23)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祂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来救我们。祂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5)
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将为祂掌权。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祂象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10-11)
耶和华说,锡安的女儿啊,应当欢喜快乐。看哪,我要来住在你们中间。然后,到那日,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撒迦利亚书2:10-11)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使你作众民的约。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字;我必不将我的荣耀给另一个。(以赛亚书42:6,8)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还有一些经文,在那里,主的到来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如以赛亚书13:6,9,13,22;以西结书31:15;约珥书1:15;2:1,2,11,29,31; 3:1,14,18; 阿摩司书5:13,18,20;西番雅书1:7-18;撒迦利亚书14:1,4-21等等)。
路加福音公开声称,耶和华亲自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
玛利亚对天使说,这事怎能成就? 因为我不认识男人。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降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4-35)
在马太福音,天使在梦中对与玛利亚订婚的约瑟说:
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认识她,直到她生了儿子,就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20,25)
圣灵表从耶和华神发出的神性,如将在本书三章(138-188节)所看到的。众所周知,后代从父亲得其灵魂和生命,而身体则来自灵魂。那么,还有比“主的灵魂和生命来自耶和华神,因为神性无法分割,父的神性本身就是主的灵魂和生命”说得更清楚的事吗?这就是为何主经常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耶和华神则称主为祂的儿子。还有比声称我们主的灵魂来自祂母亲玛利亚更可笑的事吗?然而,这就是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所做的梦,他们还没有被圣言唤醒。
603.“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表示他们向那些不承认他们的信之教义是教会的神圣教义的人发出诅咒。“拜兽像”表示承认他们的信之教义是教会的神圣教义,因为“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或神圣信条(AR 579, 580, 588, 597节);“兽像”表示这教义(AR 601节);“被杀害”表示属灵地被杀害,也就是被定罪,或受诅咒(AR 325节,以及其它各个地方);“被杀害”因表示被定罪,或受诅咒,所以也表示被宣布为异端分子并被逐出教会,因为在他们眼里,这样一个人就被视为被定罪的,或受诅咒的。在神职人员当中,那些在学校和学院就吸收了称义奥秘的学者,尤其那些因这些东西而以学问为骄傲的人,就是这样做的。这些人谴责所有与他们的想法不同的人,只要他们敢,就会猛烈抨击他们。
我可以这样说,那些吸收了这些奥秘,由此在这个世界上不断以学问为为骄傲的人,到了灵界如此恼怒那些只崇拜主,不承认唯信是救赎的唯一途径的人,以至于一看见他们,并远远地感受到主的神性气场和包围他们的仁爱气场,就勃然大怒,怒火中烧。由于那些只崇拜主的人是这样,所以那龙被描述为他们的死敌;如启示录:
他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启示录12:4, 15, 17)
又:
三个污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召集他们去赴那神全能者大日的争战。(启示录16:13-16; 19:19, 20; 20:8-10)
又:
那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杀了那两个见证人,把他们的尸首扔在大城的街道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又不许把它们埋入坟墓。(启示录11:7-9)
“不许把它们埋入坟墓”表示弃绝,如同被定罪的,或受诅咒的(AR 5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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