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1)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在当今基督教会,人们以为神,宇宙的创造者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然而,这是一个错误;只要想到神是一,这个错误就会自动分崩离析;在理性看来,没有比以下说法更令人难以置信的了:独一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并且父神与圣子并圣灵,其中每一位都独为神,是一位神。当从圣言说明,耶和华神自己降临并成为人,也成为救赎主时,这种难以置信的观点就会像半空中的流星一样完全消散。
第一点,即:耶和华神自己降临并成为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马太福音1:22, 23)
又: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又:
在沙漠或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道;在旷野为我们的神修直大道,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 5)
又:
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将为祂掌权。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10-11)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锡安的女儿啊,应当欢喜快乐。看哪,我要来住在你们中间。在那日,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撒迦利亚书2:10-11)
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要使你作人民的约。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也可参看其它经文,在那里,主的降临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如以赛亚书13:6, 9, 13, 22; 以西结书31:15; 约珥书1:15; 2:1, 2, 11; 3:1, 14, 18; 阿摩司书5:13, 18, 20; 西番雅书1:7-18; 撒迦利亚书14:1, 4-21; 以及其它地方)。
正是耶和华自己降临并取了人身,这一点尤其从路加福音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将要从你所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4, 35)
马太福音:
天使在梦中对约瑟,马利亚的新郎说,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他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20, 25)
本书第三章(TCR 138-188节)将说明,圣灵是指从耶和华神发出的神性。谁不知道后代的灵魂和生命来自父亲,身体则来自这灵魂?那么,还有什么比“主的灵魂和生命来自耶和华神”说得更清楚的呢?既然神性是不可分割的,那么还有什么比父的神性本身就是主的灵魂和生命更明显的呢?这就是为何主经常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耶和华神则称主为祂的儿子。那么,还有什么比说“主的灵魂来自祂的母亲马利亚”更荒谬的呢?正如当今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在梦中所确认的那样,他们还没有被圣言唤醒。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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