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2

82.(1)耶和华神

82.(1)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在当今基督教会,人们以为神,宇宙的创造者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然而,这是一个错误;只要想到神是一,这个错误就会自动分崩离析;在理性看来,没有比以下说法更令人难以置信的了:独一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并且父神与圣子并圣灵,其中每一位都独为神,是一位神。当从圣言说明,耶和华神自己降临并成为人,也成为救赎主时,这种难以置信的观点就会像半空中的流星一样完全消散。

第一点,即:耶和华神自己降临并成为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马太福音1:22, 23)

又: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又:

在沙漠或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道;在旷野为我们的神修直大道,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 5)

又:

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将为祂掌权。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10-11)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锡安的女儿啊,应当欢喜快乐。看哪,我要来住在你们中间。在那日,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撒迦利亚书2:10-11)

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要使你作人民的约。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也可参看其它经文,在那里,主的降临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如以赛亚书13:6, 9, 13, 22; 以西结书31:15; 约珥书1:15; 2:1, 2, 11; 3:1, 14, 18; 阿摩司书5:13, 18, 20; 西番雅书1:7-18; 撒迦利亚书14:1, 4-21; 以及其它地方)。

正是耶和华自己降临并取了人身,这一点尤其从路加福音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将要从你所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4, 35)

马太福音:

天使在梦中对约瑟,马利亚的新郎说,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他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20, 25)

本书第三章(TCR 138-188节)将说明,圣灵是指从耶和华神发出的神性。谁不知道后代的灵魂和生命来自父亲,身体则来自这灵魂?那么,还有什么比“主的灵魂和生命来自耶和华神”说得更清楚的呢?既然神性是不可分割的,那么还有什么比父的神性本身就是主的灵魂和生命更明显的呢?这就是为何主经常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耶和华神则称主为祂的儿子。那么,还有什么比说“主的灵魂来自祂的母亲马利亚”更荒谬的呢?正如当今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在梦中所确认的那样,他们还没有被圣言唤醒。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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