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9. 在偏东的南部地区,天主教徒有一个举行议会的地方,他们的领袖在此聚集,讨论各种宗教问题,特别是如何让百姓盲从,扩大其权势。但是,凡在世曾为教皇者皆被禁止参与,因为这类人在世时僭取主的权柄,导致神性权威的假象在他们头脑中固化;红衣主教由于优越感也不被允许参加这个议会。然而,这些红衣主教在其他人下面的一个大会议室聚会,但在此停留几天后,就被带走了,我未被允许知道他们所去的地方。在偏西的北部地区(英文有误)也有一个聚会的地方,此处的业务是介绍普通民众进入天堂。他们在周围安排了各种外在的娱乐团体,有的用来跳舞,有的用来举行音乐会,有的用来游行,有的用来演戏剧和游览观光,还有的通过幻觉制造各种形式的壮丽辉煌,有的用来搞滑稽表演和玩笑,有的用来友好交谈,讨论宗教和社会事务,有的甚至用来交流猥亵的话题,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凡上当受骗者,他们随其所欲,将其带入这些团体,称其为天堂。但是,凡进入的人,呆一两天后全都厌倦离开了,因为这些娱乐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通过这种方式,很多人也被引离荒唐的信仰,以为那些人握有获准进入天堂的权柄。至于敬拜的细节,形式和尘世的差不多,也由弥撒构成,但所用的不是灵共通的语言,而是某种高音组成的完全听不懂的语言,表现一种表面的虔诚和敬畏感。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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