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9. 在偏东的南部地区,天主教徒有一个举行议会的地方,他们的领袖在此聚集,讨论各种宗教问题,特别是如何让百姓盲从,扩大其权势。但是,凡在世曾为教皇者皆被禁止参与,因为这类人在世时僭取主的权柄,导致神性权威的假象在他们头脑中固化;红衣主教由于优越感也不被允许参加这个议会。然而,这些红衣主教在其他人下面的一个大会议室聚会,但在此停留几天后,就被带走了,我未被允许知道他们所去的地方。在偏西的北部地区(英文有误)也有一个聚会的地方,此处的业务是介绍普通民众进入天堂。他们在周围安排了各种外在的娱乐团体,有的用来跳舞,有的用来举行音乐会,有的用来游行,有的用来演戏剧和游览观光,还有的通过幻觉制造各种形式的壮丽辉煌,有的用来搞滑稽表演和玩笑,有的用来友好交谈,讨论宗教和社会事务,有的甚至用来交流猥亵的话题,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凡上当受骗者,他们随其所欲,将其带入这些团体,称其为天堂。但是,凡进入的人,呆一两天后全都厌倦离开了,因为这些娱乐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通过这种方式,很多人也被引离荒唐的信仰,以为那些人握有获准进入天堂的权柄。至于敬拜的细节,形式和尘世的差不多,也由弥撒构成,但所用的不是灵共通的语言,而是某种高音组成的完全听不懂的语言,表现一种表面的虔诚和敬畏感。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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