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9. 在偏东的南部地区,天主教徒有一个举行议会的地方,他们的领袖在此聚集,讨论各种宗教问题,特别是如何让百姓盲从,扩大其权势。但是,凡在世曾为教皇者皆被禁止参与,因为这类人在世时僭取主的权柄,导致神性权威的假象在他们头脑中固化;红衣主教由于优越感也不被允许参加这个议会。然而,这些红衣主教在其他人下面的一个大会议室聚会,但在此停留几天后,就被带走了,我未被允许知道他们所去的地方。在偏西的北部地区(英文有误)也有一个聚会的地方,此处的业务是介绍普通民众进入天堂。他们在周围安排了各种外在的娱乐团体,有的用来跳舞,有的用来举行音乐会,有的用来游行,有的用来演戏剧和游览观光,还有的通过幻觉制造各种形式的壮丽辉煌,有的用来搞滑稽表演和玩笑,有的用来友好交谈,讨论宗教和社会事务,有的甚至用来交流猥亵的话题,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凡上当受骗者,他们随其所欲,将其带入这些团体,称其为天堂。但是,凡进入的人,呆一两天后全都厌倦离开了,因为这些娱乐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通过这种方式,很多人也被引离荒唐的信仰,以为那些人握有获准进入天堂的权柄。至于敬拜的细节,形式和尘世的差不多,也由弥撒构成,但所用的不是灵共通的语言,而是某种高音组成的完全听不懂的语言,表现一种表面的虔诚和敬畏感。
318.就属灵之义而言,“偷盗”表示剥夺他人从其信仰所获得的真理;这是虚假和异端邪说造成的影响。牧师若履行牧职只是为了名或利,并且教导他们通过圣言看到或能看到不真实的那类事,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拿走了人们得救的工具,即信之真理。在圣言经文中,这类人被称为盗贼,如:
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翰福音10:1,10)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它们蹦上城,蹿上墙,爬上房屋,进入窗户如同盗贼。(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室偷窃,外有强盗成群骚扰。(何西阿书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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