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9. 在偏东的南部地区,天主教徒有一个举行议会的地方,他们的领袖在此聚集,讨论各种宗教问题,特别是如何让百姓盲从,扩大其权势。但是,凡在世曾为教皇者皆被禁止参与,因为这类人在世时僭取主的权柄,导致神性权威的假象在他们头脑中固化;红衣主教由于优越感也不被允许参加这个议会。然而,这些红衣主教在其他人下面的一个大会议室聚会,但在此停留几天后,就被带走了,我未被允许知道他们所去的地方。在偏西的北部地区(英文有误)也有一个聚会的地方,此处的业务是介绍普通民众进入天堂。他们在周围安排了各种外在的娱乐团体,有的用来跳舞,有的用来举行音乐会,有的用来游行,有的用来演戏剧和游览观光,还有的通过幻觉制造各种形式的壮丽辉煌,有的用来搞滑稽表演和玩笑,有的用来友好交谈,讨论宗教和社会事务,有的甚至用来交流猥亵的话题,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凡上当受骗者,他们随其所欲,将其带入这些团体,称其为天堂。但是,凡进入的人,呆一两天后全都厌倦离开了,因为这些娱乐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通过这种方式,很多人也被引离荒唐的信仰,以为那些人握有获准进入天堂的权柄。至于敬拜的细节,形式和尘世的差不多,也由弥撒构成,但所用的不是灵共通的语言,而是某种高音组成的完全听不懂的语言,表现一种表面的虔诚和敬畏感。
427.(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天堂是照着两种爱来划分的,即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属天之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两种爱的区别在于:属天之爱是对良善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因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出于对良善的爱履行功用,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履行功用。属天之爱的婚姻是与智慧(的婚姻),属灵之爱的婚姻是与聪明(的婚姻);因为出于良善而行良善是智慧的标志,出于真理而行良善是聪明的标志。因此,属天之爱行良善,属灵之爱行真理。
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描述: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拥有刻在生命上,而不是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不谈论神性真理,而是实践它们。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拥有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既谈论神性真理,也出于存于记忆的原则实践它们。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因拥有刻在生命上的智慧,故能立刻发觉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的;当被问及它是不是真的时,他们只回答是或不是。他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马太福音5:37)
此外,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愿听关于信的任何事,说:“信是什么?不就是智慧吗?仁又是什么?不就是实践吗?”当被告知信就是相信不理解的东西时,他们会转身离去,说:“这家伙疯了。”
他们就是那些生活在第三层天堂的人,是最有智慧的。那些在世上通过远离地狱般的邪恶,唯独敬拜主而将所听来的神性真理直接运用于生活的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因处于纯真的状态,所以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一样。由于他们从不谈论智慧之真理,言语中也没有丝毫骄傲自负的东西,所以他们看上去也很简单。然而,当听见有人说话时,他们从语气就能察觉出此人爱的全部性质,从言语察觉出他聪明的全部性质。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是那些拥有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婚姻之人,他们与前面所提到的天国的心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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