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6.在灵界,我打听哪里能找到汉堡人,被告知,他们没有聚成一个社群,更别说一个国家,而是散居各地,与德国人混居。当问到原因时,我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的心思东张西望,好象在自己的城外漫游,极少注意里面的东西。在世时人心智的状态决定了它在灵界的状态。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或离开肉身后继续活下来的人。
816A. 一个在教会级别最高的公爵、德国的选帝候提出的命题
有一次,我在灵界看见一个公爵,他是德国的选帝候,在教会中级别最高。他身边有两位主教,还有两位大臣。虽然有点远,但我能听到他们在讨论什么。选帝候公爵问在场的四人,他们是否知道构成基督教的主要观点是什么,主教回答说:“基督教的主要观点是唯信称义和得救。”他又问:“你们知道这信里面隐含着什么吗?打开它看看,然后告诉我。”他们回答,隐含的东西无非是主,救主的功与义。对此,选帝候公爵说:“那么,主,救主难道不是以其人性隐藏其中,祂在其中被称为耶稣基督吗?因为祂唯独在其人性中是公义的。”对此,他们回答说:“是的,这是必然的。”
选帝候公爵追问他们说:“打开那信,再看看里面;仔细寻找是否有别的东西在里面。”大臣说:“还隐含着父神的恩典。”对此,选帝候公爵说:“形成正确的思想和感知,你就会明白它是圣子与圣父的恩典,因为请求和调解的是圣子。所以我告诉你们,既然你们承认,敬畏并亲吻你们的唯信,就一定要承认、敬畏和亲吻主,唯独祂是披戴人性的救主。因为,如我先前所说,披戴人性的主以前是,现在也是公义。我在《圣经》里看到,披戴人性的祂也是耶和华和神,如以下经文所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在保罗书: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在约翰书: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也是为什么祂被称“信之神”。(腓立比书3:9).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