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16

816.在灵界,我打

816.在灵界,我打听哪里能找到汉堡人,被告知,他们没有聚成一个社群,更别说一个国家,而是散居各地,与德国人混居。当问到原因时,我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的心思东张西望,好象在自己的城外漫游,极少注意里面的东西。在世时人心智的状态决定了它在灵界的状态。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或离开肉身后继续活下来的人。
  816A. 一个在教会级别最高的公爵、德国的选帝候提出的命题
  有一次,我在灵界看见一个公爵,他是德国的选帝候,在教会中级别最高。他身边有两位主教,还有两位大臣。虽然有点远,但我能听到他们在讨论什么。选帝候公爵问在场的四人,他们是否知道构成基督教的主要观点是什么,主教回答说:“基督教的主要观点是唯信称义和得救。”他又问:“你们知道这信里面隐含着什么吗?打开它看看,然后告诉我。”他们回答,隐含的东西无非是主,救主的功与义。对此,选帝候公爵说:“那么,主,救主难道不是以其人性隐藏其中,祂在其中被称为耶稣基督吗?因为祂唯独在其人性中是公义的。”对此,他们回答说:“是的,这是必然的。”
  选帝候公爵追问他们说:“打开那信,再看看里面;仔细寻找是否有别的东西在里面。”大臣说:“还隐含着父神的恩典。”对此,选帝候公爵说:“形成正确的思想和感知,你就会明白它是圣子与圣父的恩典,因为请求和调解的是圣子。所以我告诉你们,既然你们承认,敬畏并亲吻你们的唯信,就一定要承认、敬畏和亲吻主,唯独祂是披戴人性的救主。因为,如我先前所说,披戴人性的主以前是,现在也是公义。我在《圣经》里看到,披戴人性的祂也是耶和华和神,如以下经文所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在保罗书: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在约翰书: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也是为什么祂被称“信之神”。(腓立比书3:9).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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