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6.在灵界,我打听哪里能找到汉堡人,被告知,他们没有聚成一个社群,更别说一个国家,而是散居各地,与德国人混居。当问到原因时,我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的心思东张西望,好象在自己的城外漫游,极少注意里面的东西。在世时人心智的状态决定了它在灵界的状态。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或离开肉身后继续活下来的人。
816A. 一个在教会级别最高的公爵、德国的选帝候提出的命题
有一次,我在灵界看见一个公爵,他是德国的选帝候,在教会中级别最高。他身边有两位主教,还有两位大臣。虽然有点远,但我能听到他们在讨论什么。选帝候公爵问在场的四人,他们是否知道构成基督教的主要观点是什么,主教回答说:“基督教的主要观点是唯信称义和得救。”他又问:“你们知道这信里面隐含着什么吗?打开它看看,然后告诉我。”他们回答,隐含的东西无非是主,救主的功与义。对此,选帝候公爵说:“那么,主,救主难道不是以其人性隐藏其中,祂在其中被称为耶稣基督吗?因为祂唯独在其人性中是公义的。”对此,他们回答说:“是的,这是必然的。”
选帝候公爵追问他们说:“打开那信,再看看里面;仔细寻找是否有别的东西在里面。”大臣说:“还隐含着父神的恩典。”对此,选帝候公爵说:“形成正确的思想和感知,你就会明白它是圣子与圣父的恩典,因为请求和调解的是圣子。所以我告诉你们,既然你们承认,敬畏并亲吻你们的唯信,就一定要承认、敬畏和亲吻主,唯独祂是披戴人性的救主。因为,如我先前所说,披戴人性的主以前是,现在也是公义。我在《圣经》里看到,披戴人性的祂也是耶和华和神,如以下经文所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在保罗书: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在约翰书: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也是为什么祂被称“信之神”。(腓立比书3:9).
123. (4)救赎纯粹是神性行为。人若知道地狱的性质,在主来之时它已上升到何等高度,并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以及主用何等大能将它扔下去,并驱散它,然后将地狱和天堂归入秩序,必忍不住惊呼,所有这一切纯粹是神性行为。
第一,地狱的性质:它由不计其数的灵人组成,因为它囊括了自创世以来因邪恶的生活和虚假的信仰而远离神的所有人。
第二,前面章节(115-122节)在某种程度上描述了主到来之时,地狱上升到何等高度,以及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没有人了解主第一次到来时的情形,因为它在圣言的字义中并未揭示出来;但我被允许亲眼看到祂第二次到来时的情形,由此可得出有关前一个时期的某些结论。这在我1758年出版于伦敦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中有所描述。
第三,该书还说明主用何等大能将地狱扔下去,并驱散它。不过,此处没有必要重述我在书中所阐述的见证,因为这本书仍能买到,在伦敦的印刷商那里还有很多库存。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清楚看出,这一切必是全能之神的作为。
第四,我尚未描述主如何将天堂和地狱的一切事物分别归入秩序,因为恢复天堂与地狱的秩序从最后的审判一直延续到现在,并仍在继续;不过,这本书出版后,如有需求,我也会将这些信息公之于众。对于这次事件,就我而言,我已天天并继续在其中看到主的神性全能,仿佛面对面。严格来说,重整灵界与救赎行为有关,而此前的阶段则与最后的审判有关。人们若将救赎和最后的审判分开看待,那么当觉知被有关对应关系的解读所启示时,就能看到有关它们的很多事,也就是隐藏在圣言预言部分的比喻之下,但仍对它有所描述的事。
救赎和最后的审判只能通过比喻来说明,甚至这些说明也是十分有限的。它们好比与全世界所有民族组成的军队所进行的一场战争,而这些军队装备了长矛、盾牌、刀剑、火枪、大炮,并由那些训练有素的精明将军和其它军官来率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地狱里的众多灵人掌握我们这个世界所不知的技能,并在他们自己人当中进行操练,专门研究如何向那些来自天堂的人发起进攻,并诱捕、围攻和袭击他们。
主与地狱的争战还好比(尽管不大恰当)与地上的所有野兽作战,击杀或制服它们,直到一个也不敢出来攻击主所保护的人;以至于这人仅仅摆出一副威胁的面孔,它就立刻退后,仿佛感觉有一只秃鹫要啄破它的胸腔,刺穿它的心脏。此外,在圣言中,地狱灵也被描述为野兽;这也是与主同处四十天的野兽所表示的(马可福音1:13)。
最后审判和救赎还好比当巨浪冲破堤岸,冲进田地和城镇时阻挡整个海洋;主征服地狱就是以祂令大海平静时所说的话来表示的:
住了吧!静了吧!(马可福音4:38,39;马太福音8:26;路加福音8:23,24)
因为“大海”在此如在其它地方那样表示地狱。
如今,主在每个正在重生之人里面以类似的神性力量与地狱争战。地狱以恶魔般的愤怒攻击所有这样的人,若非主抵挡并制服地狱,他们必要屈服。因为地狱就像一个怪物般的人,或像一头巨狮(圣言中另一个比方)。因此,除非主捆住那狮子或怪物的手脚,要不然,人在努力逃脱这个邪恶后,又不可避免地主动陷入另一个邪恶,然后不断陷入其它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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