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5.有许多东西从他们的这种状态中发出,其中之一是,他们将教会的属灵事物铭刻在记忆中,很少将它们提升到更高的理解力,只允许它们进入较低的理解力,他们出于这较低的理解力来推理它们,与自由民族的做法完全不同。在教会的属灵事物,即神学事务方面,自由的民族就像鹰,可以随心所欲地飞到任何高度;而不自由的民族就像河上的天鹅。再者,自由的民族就像长着高角的大鹿,在田野、小树林和森林里自由自在地漫步;而不自由的民族就像养在公园里取悦某个王子的鹿。同样,自由的人民就像被古人称为珀伽索斯的飞马,它不仅飞越大海,还飞越名为帕尔纳索斯的群山和它们下面的缪斯群山;而不自由的人民就像国王马厩里装饰华美、血统名贵的良种马。
他们在关于神学奥秘的判断上也有类似的差异。德国的神职人员还是学生的时候,就写下他们大学里的老师传授的格言或教义,把它们作为博学的权威话语来保留。当他们被任命为神职人员或在学校担任讲师时,他们在讲坛或讲台上发表的演讲,主要基于这些书面笔记,或说他们写下的引文。那些不教导正统教义的牧师,通常宣扬圣灵及其奇妙的运作,以及心中神圣的觉醒。但那些根据当今正统来教导信仰的牧师在天使看来,就像佩戴着橡树叶花环;而那些从圣言教导仁爱及其作为的牧师在天使看来,就像佩戴着芳香的月桂叶花环。在德国,被称为福音派的信徒在与改革宗信徒争论真理时,在天使看来,似乎在撕裂衣服,因为衣服表示真理。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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