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5.他们的这种状态造成很多影响,其中包括,他们将教会的属灵事物铭刻在记忆中,极少将它们提升到认知的更高层面,而只允许它们到达较低层面,由此推理它们,这种行为完全不同于自由民族。在被称为神学的教会属灵事物方面,自由的民族就象鹰,能飞升任一高度,而不自由的民族则象游在河面的天鹅;自由的民族还象有高角的大鹿,自由奔跑在平原、树林和森林里,而不自由的民族则象养在动物园娱乐君王的小鹿。此外,自由的人民就象被古人称为佩加索斯的飞马,不但飞越大海,还飞越名为帕纳萨斯的群山和它们下面的缪斯神殿。但不自由的人民则象装饰了漂亮马具、养在国王马厩里的良马。他们在神学奥秘上的判断也有类似差异。德国的神职人员尚在学习期间,就记下学院老师所说的名言,他们珍视这些笔记,将其当作学识的权威证明。当他们被委任牧师或学校讲师时,他们会在讲桌或讲坛前说一些套话,主要是引用这些名言。不那么正规的牧师通常会宣讲圣灵及其奇迹,以唤起人们心里的神圣感。但那些根据当今正统教义教导信仰的牧师在天使看来,就象戴了一个橡树叶编织的花环,而那些通过圣言教导仁爱及其善行的牧师在天使看来,则象戴了一个芳香月桂叶编织的花环。德国的福音派在与新教争论真理时,就象在撕裂自己的衣服,因为衣服象征真理。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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