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14

814.由于德国人受

814.由于德国人受各个公国的独裁统治,所以他们不象荷兰人和英国人那样拥有言论和新闻自由。当这种自由受限时,思想的自由,也就是说,以最广阔的视野看待事物的自由也会受限。这种限制就象建在喷泉盆地周围的堤坝,它提升水位,甚至到了喷泉的出口处,致使水流不出来。思想就象这水流,由此而来的言语则如盆地。总之,流入与流出成正比,同样,更高层的认知和自由说出与表达思想成正比。因此,严肃的民族很少专注于判断,而更多专注于记忆。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特别重视历史著作的原因。他们信靠有声望的学者,在自己的书中大量引用他们的观点,并采纳其中的一个。在灵界,他们的这种状态表现为:一个人胳膊下夹着几本书,若有人就某个判断问题和他辩论,他就说:“我会给你一个答案”,然后马上从胳膊下面抽出一本书,从中读取答案。
  

真实的基督教 #521

521.但是,我的朋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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