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4.由于德国人受各个公国的独裁统治,所以他们不象荷兰人和英国人那样拥有言论和新闻自由。当这种自由受限时,思想的自由,也就是说,以最广阔的视野看待事物的自由也会受限。这种限制就象建在喷泉盆地周围的堤坝,它提升水位,甚至到了喷泉的出口处,致使水流不出来。思想就象这水流,由此而来的言语则如盆地。总之,流入与流出成正比,同样,更高层的认知和自由说出与表达思想成正比。因此,严肃的民族很少专注于判断,而更多专注于记忆。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特别重视历史著作的原因。他们信靠有声望的学者,在自己的书中大量引用他们的观点,并采纳其中的一个。在灵界,他们的这种状态表现为:一个人胳膊下夹着几本书,若有人就某个判断问题和他辩论,他就说:“我会给你一个答案”,然后马上从胳膊下面抽出一本书,从中读取答案。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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