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13

813.灵界的德国人

813.灵界的德国人
  众所周知,一国的国民会被分成数个省份,其性情各异,他们表现出的个体差异,如同总体上世界各地的人民之间的差异一样多。然而,同属一个国王,因而同守一种法律体系的人仍具有相似秉性。比起周边国家,德国划分的地区更多,它是一个帝国,所有地区都在其普遍管辖之下。每个地区也都有一个君主,他在自己的领地拥有绝对权力。由于国家被分成了大大小小的公国,因此每个公爵在自己的领地就象一个帝王。此外,它们在宗教上也有分歧,有的公国信奉所谓的福音派,有的信奉新教,有的信奉天主教。由于管理和宗教的这种多样性,想通过灵界的德国人来描述德国人的思想、倾向和生活方式,要比其它国家和民族困难得多。但由于拥有同一语种的人都有相似秉性,所以通过汇集他们的思想,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并描述出来。
  

真实的基督教 #521

521.但是,我的朋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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