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3.灵界的德国人
众所周知,一国的国民会被分成数个省份,其性情各异,他们表现出的个体差异,如同总体上世界各地的人民之间的差异一样多。然而,同属一个国王,因而同守一种法律体系的人仍具有相似秉性。比起周边国家,德国划分的地区更多,它是一个帝国,所有地区都在其普遍管辖之下。每个地区也都有一个君主,他在自己的领地拥有绝对权力。由于国家被分成了大大小小的公国,因此每个公爵在自己的领地就象一个帝王。此外,它们在宗教上也有分歧,有的公国信奉所谓的福音派,有的信奉新教,有的信奉天主教。由于管理和宗教的这种多样性,想通过灵界的德国人来描述德国人的思想、倾向和生活方式,要比其它国家和民族困难得多。但由于拥有同一语种的人都有相似秉性,所以通过汇集他们的思想,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并描述出来。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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