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3.灵界的德国人
众所周知,一国的国民会被分成数个省份,其性情各异,他们表现出的个体差异,如同总体上世界各地的人民之间的差异一样多。然而,同属一个国王,因而同守一种法律体系的人仍具有相似秉性。比起周边国家,德国划分的地区更多,它是一个帝国,所有地区都在其普遍管辖之下。每个地区也都有一个君主,他在自己的领地拥有绝对权力。由于国家被分成了大大小小的公国,因此每个公爵在自己的领地就象一个帝王。此外,它们在宗教上也有分歧,有的公国信奉所谓的福音派,有的信奉新教,有的信奉天主教。由于管理和宗教的这种多样性,想通过灵界的德国人来描述德国人的思想、倾向和生活方式,要比其它国家和民族困难得多。但由于拥有同一语种的人都有相似秉性,所以通过汇集他们的思想,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并描述出来。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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