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10

810.后来我听说,

810.后来我听说,剥夺这些传教士牧师职位的原因有很多,我被告知,主要原因是,他们的讲道不是出于圣言,因而出于神的圣灵,而是出于自己的理性之光,因而出于自己的灵。诚然,他们一开始的确以圣言原文为前奏,但只是轻描淡写地在嘴上说说,随后弃之如无味,回头立马从自己的才智中拣选美味,含在嘴里嚼来嚼去,翻卷舌头,仿佛它真是一道美味,这就是他们的教导。据说,他们的讲道如同鸟儿的歌声一样没有灵性,其寓言被粉饰得如同秃头上所戴的优雅增白的假卷发。他们关于唯信称义的信之奥秘好比从海面刮起,并落到以色列人营地周围、造成数千人死亡的鹌鹑(民数记11章),而仁与信在一起的神学则好比天堂的甘露。我曾听他们的传教士在一起谈论唯信,看见他们所形成的图像,它代表了唯信的信条。其妄想的微光使这图像看似一个伟大的巨人,但当天上的光照到它时,它又看似上部分是怪物,下部分是蛇。看到这一幕,他们退缩了,旁观者将这图像扔到了湖里。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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