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0.后来我听说,剥夺这些传教士牧师职位的原因有很多,我被告知,主要原因是,他们的讲道不是出于圣言,因而出于神的圣灵,而是出于自己的理性之光,因而出于自己的灵。诚然,他们一开始的确以圣言原文为前奏,但只是轻描淡写地在嘴上说说,随后弃之如无味,回头立马从自己的才智中拣选美味,含在嘴里嚼来嚼去,翻卷舌头,仿佛它真是一道美味,这就是他们的教导。据说,他们的讲道如同鸟儿的歌声一样没有灵性,其寓言被粉饰得如同秃头上所戴的优雅增白的假卷发。他们关于唯信称义的信之奥秘好比从海面刮起,并落到以色列人营地周围、造成数千人死亡的鹌鹑(民数记11章),而仁与信在一起的神学则好比天堂的甘露。我曾听他们的传教士在一起谈论唯信,看见他们所形成的图像,它代表了唯信的信条。其妄想的微光使这图像看似一个伟大的巨人,但当天上的光照到它时,它又看似上部分是怪物,下部分是蛇。看到这一幕,他们退缩了,旁观者将这图像扔到了湖里。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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