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0.后来我听说,剥夺这些传教士牧师职位的原因有很多,我被告知,主要原因是,他们的讲道不是出于圣言,因而出于神的圣灵,而是出于自己的理性之光,因而出于自己的灵。诚然,他们一开始的确以圣言原文为前奏,但只是轻描淡写地在嘴上说说,随后弃之如无味,回头立马从自己的才智中拣选美味,含在嘴里嚼来嚼去,翻卷舌头,仿佛它真是一道美味,这就是他们的教导。据说,他们的讲道如同鸟儿的歌声一样没有灵性,其寓言被粉饰得如同秃头上所戴的优雅增白的假卷发。他们关于唯信称义的信之奥秘好比从海面刮起,并落到以色列人营地周围、造成数千人死亡的鹌鹑(民数记11章),而仁与信在一起的神学则好比天堂的甘露。我曾听他们的传教士在一起谈论唯信,看见他们所形成的图像,它代表了唯信的信条。其妄想的微光使这图像看似一个伟大的巨人,但当天上的光照到它时,它又看似上部分是怪物,下部分是蛇。看到这一幕,他们退缩了,旁观者将这图像扔到了湖里。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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