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1

第二章 主救赎主

第二章 主救赎主

81.上一章论述了神创造者,以及创造。本章将论述主救赎主,以及救赎;下一章将论述圣灵,以及神性运作。我们所说的主救赎主是指处于人身的耶和华;因为接下来的章节将说明,为了实现救赎,耶和华亲自降临并取了人身。之所以用主这个名,不用耶和华,是因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在新约中被称为主,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你要全心、全灵魂地爱耶和华神。(申命记6:4-5)

马可福音:

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全心、全灵魂地爱主你的神。(马可福音12:29-30)

以赛亚书:

你们要预备耶和华的道,为我们的神在旷野修直大道。(以赛亚书40:3)

路加福音:

你要行在主的面前,预备祂的道路。(路加福音1:76)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此外,主吩咐祂的门徒称祂为“主”(约翰福音13:13),这就是为何使徒们在书信中如此称呼祂,后来的使徒教会也如此称呼祂,这从使徒教会的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被称为《使徒信经》。其原因在于,犹太人因耶和华之名的神圣性而不敢说出这个名字;还因为“耶和华”是指来自永恒的神性存在;而祂在时间中所取的人身不是那存在。前一章(TCR 18—35节)已经说明何为神性存在或耶和华。因此,在此处和下文,主都是指在其人身中的耶和华。由于关于主的知识在卓越性上超过教会乃至天堂中的其它一切知识,所以我要按以下顺序来安排这个主题,确保把这知识带到清晰的光中:

(1)耶和华,宇宙的创造者降临,并取了人身,以救赎并拯救人类。

(2)祂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

(3)祂照着祂的神序取了人身。

(4)这人身就是那被称为神儿子的,祂通过这人身把自己差到世上。

(5)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成为公义。

(6)同样通过救赎的行为,照着神序,祂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使自己与祂合一。

(7)这样在一个位格里面,神成为人,人成为神。

(8)朝合一的发展是祂的倒空状态;合一本身是祂的荣耀状态。

(9)从今以后,在基督徒当中,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相信主神救主,唯独靠近祂。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诠释启示录 #887

887.启14:10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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