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1

81.上一章论述了神

81.上一章论述了神创造者,以及创造。本章将论述主救世主,以及救赎。下一章则论述圣灵,以及神性活动。我们所说的主救世主是指披上人身的耶和华,因为下面将说明,为了实现救赎,耶和华亲自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之所以用主这个名,而不用耶和华,是因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在新约中被称为主,如以下经文所说明的。摩西书: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你要尽心尽性爱耶和华神。(申命记6:4-5)
而马可福音:
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爱主你的神。(马可福音12:29-30)
以赛亚书:
当预备耶和华的道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大道。(以赛亚书40:3)
而路加福音:
你要行在主的面前,预备祂的道路。(路加福音1:76)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而且,主命令祂的门徒称祂为“主”(约翰福音13:13)。这就是为何使徒们在书信中如此称呼祂,后来的使徒教会也是如此。这从该教会的信经,也就是所谓的“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其原因在于,由于耶和华之名的神圣,犹太人不敢直呼其名;还因为“耶和华”表永恒的神性存在;而祂在时间中所取的人身并非那存在。至于何为神性存在或耶和华,这在上一章已予以说明(18-26,27-35节)。因此缘故,在此处以及下文,主是指披上人身的耶和华。由于主的胜过教会的其它一切知识,甚至胜过天上的知识,故我将按以下顺序使这一知识清晰明朗:
(1)为了赎回并拯救人类,耶和华,宇宙的创造者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
(2)祂作为神圣真理,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然而祂并未将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分离。
(3)祂照其神序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
(4)祂借以将自己带入这个世界的人身就是所谓“神的儿子”。
(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
(6)祂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这也遵循神序。
(7)在一个人里面(in one Person),神就这样成为人,人成为神。
(8)祂朝合一(union)的发展就是祂的倒空状态;合一本身则是祂的荣耀状态。
(9)从今往后,在基督徒当中,若不信主神救主,单单靠近祂,没人能进入天堂。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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