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上一章论述了神创造者,以及创造。本章将论述主救世主,以及救赎。下一章则论述圣灵,以及神性活动。我们所说的主救世主是指披上人身的耶和华,因为下面将说明,为了实现救赎,耶和华亲自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之所以用主这个名,而不用耶和华,是因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在新约中被称为主,如以下经文所说明的。摩西书: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你要尽心尽性爱耶和华神。(申命记6:4-5)
而马可福音:
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爱主你的神。(马可福音12:29-30)
以赛亚书:
当预备耶和华的道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大道。(以赛亚书40:3)
而路加福音:
你要行在主的面前,预备祂的道路。(路加福音1:76)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而且,主命令祂的门徒称祂为“主”(约翰福音13:13)。这就是为何使徒们在书信中如此称呼祂,后来的使徒教会也是如此。这从该教会的信经,也就是所谓的“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其原因在于,由于耶和华之名的神圣,犹太人不敢直呼其名;还因为“耶和华”表永恒的神性存在;而祂在时间中所取的人身并非那存在。至于何为神性存在或耶和华,这在上一章已予以说明(18-26,27-35节)。因此缘故,在此处以及下文,主是指披上人身的耶和华。由于主的胜过教会的其它一切知识,甚至胜过天上的知识,故我将按以下顺序使这一知识清晰明朗:
(1)为了赎回并拯救人类,耶和华,宇宙的创造者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
(2)祂作为神圣真理,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然而祂并未将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分离。
(3)祂照其神序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
(4)祂借以将自己带入这个世界的人身就是所谓“神的儿子”。
(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
(6)祂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这也遵循神序。
(7)在一个人里面(in one Person),神就这样成为人,人成为神。
(8)祂朝合一(union)的发展就是祂的倒空状态;合一本身则是祂的荣耀状态。
(9)从今往后,在基督徒当中,若不信主神救主,单单靠近祂,没人能进入天堂。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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