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9.有两座类似伦敦的大城市,绝大多数英国人死后都到那里去。我被允许看到其中一座,并徒步穿过它。该城市的中央,在伦敦商人聚会的地方就是他们所说的交易所,那是城市统治者居住的地方。该城中心区的上面是东方,下面是西方,右边是南方,左边是北方。东部地区的居民过着仁爱生活,其仁慈胜于其他人,这里有宏伟的宫殿;智者住在南部地区,也是一片辉煌;北部地区的居民比其他人更热爱言论和新闻自由;西部地区的居民则热衷于唯信称义。西部地区右侧有该城的出入口,生活邪恶者在此被遣送出去。教导唯信的西方传教士不敢从大道进入这座城市,只能通过窄巷,因为该城只接纳信仰仁爱者。我听他们抱怨西方传教士说,他们讲道时能言善辨,巧舌如簧,还不动声色地夹带听众不明白的唯信称义,致使他们不知道到底该不该行善。他们鼓吹信本质上就是善,并将这善与仁之善分开,声称仁之善是邀功的,因而不被神接受。东方和南方的居民听到这样的讲道后,纷纷离开教堂,后来这些传教士被剥夺了牧师职位。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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