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5.荷兰人居住的城市以特有的方式受到保护。所有街道都有屋顶,还有通向各街道的大门,防止有人从周围的岩石和小山上窥探他们。这出于他们天生的谨慎,以隐瞒自己的建议,保守自己的意图。因为在灵界,这类事能通过观察得知。若有人进来,意图考查他们的状况,当这人想要离开时,就被带进紧闭的街道大门,然后被带出来,再被带进另一扇大门,如此反复直到他大为恼火,最后被放出去。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他回来。
想要控制丈夫的妻子住在城市的一个角落,只有受到邀请时才能与丈夫见面。然后丈夫们将这些妻子带到彼此没有控制的夫妻所住的房子,向她们展示这些房屋的美丽与整洁,以及他们幸福的生活,并告知她们,所有这一切都出自夫妻之间的相互恩爱。这些妻子看到这些事物,被它们所感染,就不再试图控制,与自己的丈夫共同生活。这时,他们在更靠近城中心的地方被赐予居所,并被称为天使。这是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没有控制的天堂之爱。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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