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03

803.在荷兰,学院

803.在荷兰,学院的神学家专心研究当今信仰的奥秘,尤其被称为科克由者(Cocceians科克由的追随者)。由于这些奥秘的必然产物就是预定论的教义,况且这教义还通过多特会议被确定下来,所以预定论的种子就这样被播下和种植,如同从任意一棵树的果实中取了一粒种子种到田里一样。由于这个原因,平信徒以各种方式谈论预定论。有的双手紧抓不放,有的一边用一只手抓着,一边嘲笑它,有的把它猛掷出去,好象它是一条似蛇的蜥蜴,因为他们根本不懂这个孵化毒蛇的信之奥秘。他们对这些奥秘一无所知,因为他们专心贸易;而这些信的奥秘的确触及了他们的觉知,但未渗透进去。因此,在平信徒,甚至在神职人员当中,预定论就象海中岩石上的一座人形雕像,手上拿着金光闪闪的大贝壳。一看见它,有的船长出于敬意和尊重,会降帆驶过,有的只是瞄一眼,行个礼,而有的则朝它吹口哨,就象见到了荒唐可笑的东西。它还象印度来的不知名的鸟儿,栖息在高塔上,有人赌咒发誓说它是一只鸽子,有人猜测它是一只大公鸡,其他人大声断言,它肯定是一只猫头鹰。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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