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3.在各个学院执教的博士或教授,尤其那里被称为柯克修斯派(Cocceians)的人,专心研究当今信仰的奥秘;由于预定论的教条不可避免地源于这些奥秘,而且由多特议会确立下来,所以它也被播种和植入在他们的学生里面,就像任何树的果实的种子被种在田里一样。因此,平信徒之间大量谈论预定论,但方式各不相同。有些人用双手抓住它,有些人只用一只手抓住它,并没有认真对待它,甚至嘲笑它,有些人则把它猛地扔出去,就像扔一条蛇或蜥蜴一样,因为他们对那条毒蛇孵化出来的信仰奥秘一无所知。他们之所以不知道这些奥秘,是因为他们专注于自己的贸易;而这些奥秘的确触及了他们的理解力,但没有深入渗透。因此,在平信徒当中,甚至在神职人员当中,预定论的教条就像放在海中岩石上的一个人形雕像,手里拿着一个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的大贝壳。一看见它,一些船长经过时,会把帆降下来,以示尊重和敬意;一些船长只瞄一眼,向它致敬;而一些船长则嘲笑它,就像嘲笑某种荒谬的东西。它也像一只来自印度的未知鸟类,栖息在一座高塔上,有些人发誓说,它是一只斑鸠,有些人猜它是一只公鸡,而另一些人则大声断言,它肯定是一只猫头鹰。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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