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3.在荷兰,学院的神学家专心研究当今信仰的奥秘,尤其被称为科克由者(Cocceians科克由的追随者)。由于这些奥秘的必然产物就是预定论的教义,况且这教义还通过多特会议被确定下来,所以预定论的种子就这样被播下和种植,如同从任意一棵树的果实中取了一粒种子种到田里一样。由于这个原因,平信徒以各种方式谈论预定论。有的双手紧抓不放,有的一边用一只手抓着,一边嘲笑它,有的把它猛掷出去,好象它是一条似蛇的蜥蜴,因为他们根本不懂这个孵化毒蛇的信之奥秘。他们对这些奥秘一无所知,因为他们专心贸易;而这些信的奥秘的确触及了他们的觉知,但未渗透进去。因此,在平信徒,甚至在神职人员当中,预定论就象海中岩石上的一座人形雕像,手上拿着金光闪闪的大贝壳。一看见它,有的船长出于敬意和尊重,会降帆驶过,有的只是瞄一眼,行个礼,而有的则朝它吹口哨,就象见到了荒唐可笑的东西。它还象印度来的不知名的鸟儿,栖息在高塔上,有人赌咒发誓说它是一只鸽子,有人猜测它是一只大公鸡,其他人大声断言,它肯定是一只猫头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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